对外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对外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_
甲方(总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_
乙方(劳务分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_
鉴于甲方已承接_工程(以下简称"总包工程"),并具备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乙方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总包工程项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国家/地区)
1.3 工程内容:
1.4 总包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_日
第二条 分包范围及方式
2.1 分包范围:_(具体工作内容、工程量及界面划分详见附件一《劳务分包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2.2 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材),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进度计划组织劳务作业。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固定总价:人民币_元(大写:__)。
(2)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二《劳务单价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3.2 合同价款包含乙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国际旅费、签证费、住宿费、伙食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3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外币),汇率按确定。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
4.2 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工程所在国政治、法律、自然条件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应签署书面顺延确认文件。
第五条 劳务人员派遣与管理
5.1 乙方应按附件三《劳务人员配置计划》派遣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的劳务人员,并保证人员稳定。
5.2 乙方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护照、工作签证、境外就业登记及工程所在国要求的许可手续,甲方予以必要协助。
5.3 乙方应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5.4 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内容包括外派政策、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外事纪律及技能操作等。
5.5 劳务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应遵守当地法律及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承担对其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
第六条 材料与设备
6.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主要材料、施工机具及周转材料,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合理使用,节约用料,损坏或浪费的按约定赔偿。
6.2 乙方自带的小型机具、工具及辅材,应在进场前提交清单,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工程所在国强制性标准。
7.2 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7.3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8.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2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3 乙方应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所在国要求的其他保险,保险费用由_承担。
8.4 发生安全事故的,双方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工程所在国法律及总包合同约定处理善后事宜,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合同价款支付
9.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
9.2 进度款:按月(或按节点)结算,乙方于每月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及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后于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9.3 竣工结算款: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日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9.4 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个月)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日内无息返还。
9.5 支付方式:_(银行转账/信用证等)。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外合同履行及与业主的沟通协调;
(2)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施工条件;
(3)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4)对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人员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工程所在国的突发事件。
10.2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期、质量及安全;
(2)依法管理劳务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各项待遇;
(3)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合理指令;
(4)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
(5)配合甲方处理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擅自转包或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11.5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瘟疫、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12.2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_日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完工程量结算。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劳务作业完成、价款结清且质量保证金返还后终止。
14.2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劳务分包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劳务单价表
附件三:劳务人员配置计划
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4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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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1:36:23